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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
司法助残的温暖实践
文章字数:1,696
  近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获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成立于1974年3月,是四川省首个女子法庭、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2024年4月,纳溪区人民法院、纳溪区残工委在江宁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司法保护中心”。
  “三优机制”为困境家庭提供司法保障
  “如果不是江宁人民法庭帮我们调解,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近日,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打古镇走访慰问残疾人卢某时,卢某激动地说。
  年仅11岁的智力残疾儿童卢某引发一场交通事故,导致秦某受伤。由于卢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其父母因无力赔偿陷入自责,而秦某因高昂的医疗费用陷入绝望。
  “秦某靠打零工维生,受伤后全家举债度日;卢某一家三个孩子,父母收入微薄,每月还需负担卢某的治疗费用。”了解到特殊情况后,法庭迅速启动“三优机制”,主动为秦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又积极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卢某家庭落实补助与社会帮扶政策。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多次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秦某被法官的热心帮扶所感动,主动减免卢某部分债务。结案后,法官持续关注两家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与勇气。
  “我们始终聚焦残障群体的司法需求,努力为他们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吴玳瑛表示,江宁人民法庭推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机制,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还设立残疾人绿色窗口,打造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提供盲文版起诉状及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全方位保障残疾人平等行使诉讼权利,让司法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多元共治”让司法关怀照亮“最后一公里”
  “这么多年辛苦法官了,一直想着我们。”田某的家人感慨道。田某因一场车祸终生卧床,陷入漫长的维权困境。多年来,法官接力守护,从先行支付医疗费、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款,到争取后续医疗费,每一步都凝聚着司法人的深情。
  “长期护理、供养老人、孙子上学……”法官在回访中了解到,田某的赔偿款难以覆盖长期护理费用,家庭经济压力较大。于是,迅速启动多元联动机制,携手民政、残联等部门,为田某争取额外补助与社会救助,同时发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帮扶,提供全方位支持。“在法庭的积极推动下,我们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田某的家人说。
  “司法助残不能单靠法院一家的力量,多元共治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纳溪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纳溪区人民法院通过“1+N”多元共治模式,设立“泸法麒麟”法官工作室,借助“一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和“四级”调解网络,强化信息共享、联络对接与分析研判,将涉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探索残疾人权益代表人制度,邀请其近亲属作为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确保他们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法庭还常态化开展司法关怀,建立调查、回访、观护等机制,为残障群体提供持续的帮助。
   “全链服务”为残障群体撑起希望天空
  “法官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眼前的难题,更为我们提供了长远的保障。”脑瘫儿童徐某的奶奶激动地说。在徐某的抚养权纠纷案中,其父母因离婚而互相推诿抚养责任,而徐某作为重度脑瘫患儿,需要终身接受康复治疗。
  “我们不能因为纠纷而让孩子无人照料。”承办法官表示。
  该案调解多次,法官始终从“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引导父母正视自身责任。最终,在法庭的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徐某的抚养权与探视权安排。
  “法官还为徐某争取到了优质的康复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服务。”徐某的奶奶表示,法官们上门探望时,孩子总是非常开心。
  “我们的目标是让司法服务贯穿始终,让残疾人在每一个环节都能感受到温暖与力量。”吴玳瑛说,通过构建“调解+救助+回访”全链条司法服务模式,为残障群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护,用实际行动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精准度,江宁人民法庭与残联、司法局、教体局及社会公益组织等加强协调联动,为残疾人提供多元化的帮扶措施。此外,还联合开展普法活动,邀请特殊学校教师进行盲文、手语翻译等培训教学,提升审判人员与残疾人的沟通能力,让每一个残疾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王超明 黄紫薇
发布日期: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