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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委组织曝光2025上半年消费“雷区”
文章字数:2,424
□本报记者 马工枚
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824件;解决24643 件,投诉解决率72.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94.2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6.10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31万人次。
虚假宣传问题凸显 社交平台技能培训乱象集中
此类套路惯以配音、插画、影视后期制作、播音、Python课程、剧本创作等为学习内容做包装,以高薪兼职为诱饵,以分期贷款为壁垒,涉事企业事后隐匿行踪,消费者陷入维权难困境。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违规营销,社交平台“诱惑式宣传”精准锁定大学生群体;分期购课被诱导,以“高薪兼职”诱导大学生分期贷款购课;格式合同藏陷阱,购课后课程质量低劣、兼职承诺落空,合同条款成“隐形陷阱”;退课失联维权难,退课遭拒、高额违约金施压,经营者失联维权难。
消委组织认为,亟须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整治力度。此类案件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与经济需求迫切的弱点,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要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监管责任。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渠道,应严格审查软文、种草、经验分享等内容真实性,重点核查“高薪兼职”“短期速成”等宣传依据及诱导贷款等违规信息,严防虚假广告传播。还要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协同共治。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控涉案公司动态,阻断其转移资产、注销逃避责任路径;强化行政部门间联合惩戒和数据共享。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开展以案说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针对性解读“培训贷”“美容贷”等风险规避策略,着力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维权知识和技能,筑牢防范消费陷阱的思想防线。
预付式消费参差不齐 维权顽疾亟须破除
集中于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模式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因转店变更履约条件、退费增设不合理成本、强制规定不退款、闭店失联致退费无门等问题成为维权顽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证据收集难,消费过程中若未留存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则难以举证;执行到位难,商家常以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退款或赔偿义务,采取转移财产、注销公司等方式逃避责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监管难度大,预付式消费行业面广,经营主体众多,部分商家经营不规范,监管部门难以实现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 年 3 月 13日发布,5月1日施行),为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主要亮点包括:明确无效格式条款,规定商家格式条款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其责任、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细化退费规则。针对退费难,明确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消费、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等情形的退费权利及合理计算方式。强化商家责任,要求其妥善保管预付资金不得挪用,并明确商家经营不善或破产时消费者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缓解追偿困境。
老年人数字消费陷阱 新型欺诈模式要提防
近年来,不少商家通过“走路赚钱”等广告,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及各类计步App投放弹窗广告,利用老年人对数字产品操作不熟特点,以“点击即领福利”等话术诱导误触扣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高额扣款与强制授权,单次扣款金额集中在798元,扣款过程通常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部分案例中人脸识别界面未清晰标注收费信息;软件服务与售后缺失;跨区域投诉特征突出,投诉人分布于全国20余个省市,导致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昂。
消委组织认为,商家利用“走路赚钱”等广告诱导点击,借助技术手段强制跳转支付界面,结合免密支付实施隐蔽扣款,且所售“会员”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属恶意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企业应立即整改广告,明确消费提示,建立便捷退款通道,不得以“权益生效”为由推责。相关平台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短视频、社交及支付平台对入驻商户资质审核不严、诱导性广告拦截不力,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平台严格执行广告预审机制,审核“走路赚钱”“免费领福利”等高风险广告内容,并畅通投诉渠道。
家电产品质量投诉上升 假冒伪劣问题要关注
夏季空调销售旺季来临,部分商家将“无正品标签”或“非原装正品”空调冒充知名品牌销售,或以一代机充当二代机牟利,消费者权益受损风险高。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比10.84%,同比上升4.13个百分点。今年家电行业受国补、以旧换新等政策利好提振,需求显著增加。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安装环节问题和退换货问题。
消委组织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谨慎选择不明渠道或异常低价商品。购买前仔细查验正品标签、核对机身型号、条码、主板信息完整性,可通过官网、客服等渠道验证真伪。购买后务必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合同、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消费凭证,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营者也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地履行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汽车消费合同违约 拖延交车与加价问题突出
近期,汽车销售领域因经营者违约引发投诉问题突出。部分商家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契约精神。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无故拖延交车、擅自提高交易价格等。
消委组织认为,消费者购车时务必签订正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型号、配置、交车时间、成交价格、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承诺风险。在支付定金前,应核实商家经营资质与履约能力,索要加盖公章的定金收据。遇“申请特殊优惠”收取意向金,需书面明确承诺价有效期及退款条件。付款后应妥善保存购车合同、收据、金融方案确认书、沟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建议对重要文件进行扫描备份。鉴于汽车消费金额较大,消费者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警惕消费陷阱。同时,呼吁汽车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违约行为,共建良好市场秩序。
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824件;解决24643 件,投诉解决率72.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94.2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6.10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1.31万人次。
虚假宣传问题凸显 社交平台技能培训乱象集中
此类套路惯以配音、插画、影视后期制作、播音、Python课程、剧本创作等为学习内容做包装,以高薪兼职为诱饵,以分期贷款为壁垒,涉事企业事后隐匿行踪,消费者陷入维权难困境。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违规营销,社交平台“诱惑式宣传”精准锁定大学生群体;分期购课被诱导,以“高薪兼职”诱导大学生分期贷款购课;格式合同藏陷阱,购课后课程质量低劣、兼职承诺落空,合同条款成“隐形陷阱”;退课失联维权难,退课遭拒、高额违约金施压,经营者失联维权难。
消委组织认为,亟须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整治力度。此类案件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与经济需求迫切的弱点,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要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平台监管责任。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渠道,应严格审查软文、种草、经验分享等内容真实性,重点核查“高薪兼职”“短期速成”等宣传依据及诱导贷款等违规信息,严防虚假广告传播。还要完善监管机制实现协同共治。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控涉案公司动态,阻断其转移资产、注销逃避责任路径;强化行政部门间联合惩戒和数据共享。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开展以案说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针对性解读“培训贷”“美容贷”等风险规避策略,着力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维权知识和技能,筑牢防范消费陷阱的思想防线。
预付式消费参差不齐 维权顽疾亟须破除
集中于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模式引发的投诉居高不下。因转店变更履约条件、退费增设不合理成本、强制规定不退款、闭店失联致退费无门等问题成为维权顽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证据收集难,消费过程中若未留存合同、付款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则难以举证;执行到位难,商家常以资金短缺、经营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退款或赔偿义务,采取转移财产、注销公司等方式逃避责任,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监管难度大,预付式消费行业面广,经营主体众多,部分商家经营不规范,监管部门难以实现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5 年 3 月 13日发布,5月1日施行),为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主要亮点包括:明确无效格式条款,规定商家格式条款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其责任、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细化退费规则。针对退费难,明确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消费、商家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等情形的退费权利及合理计算方式。强化商家责任,要求其妥善保管预付资金不得挪用,并明确商家经营不善或破产时消费者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缓解追偿困境。
老年人数字消费陷阱 新型欺诈模式要提防
近年来,不少商家通过“走路赚钱”等广告,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及各类计步App投放弹窗广告,利用老年人对数字产品操作不熟特点,以“点击即领福利”等话术诱导误触扣款。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高额扣款与强制授权,单次扣款金额集中在798元,扣款过程通常自动进行“人脸识别”,部分案例中人脸识别界面未清晰标注收费信息;软件服务与售后缺失;跨区域投诉特征突出,投诉人分布于全国20余个省市,导致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昂。
消委组织认为,商家利用“走路赚钱”等广告诱导点击,借助技术手段强制跳转支付界面,结合免密支付实施隐蔽扣款,且所售“会员”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属恶意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与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企业应立即整改广告,明确消费提示,建立便捷退款通道,不得以“权益生效”为由推责。相关平台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短视频、社交及支付平台对入驻商户资质审核不严、诱导性广告拦截不力,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平台严格执行广告预审机制,审核“走路赚钱”“免费领福利”等高风险广告内容,并畅通投诉渠道。
家电产品质量投诉上升 假冒伪劣问题要关注
夏季空调销售旺季来临,部分商家将“无正品标签”或“非原装正品”空调冒充知名品牌销售,或以一代机充当二代机牟利,消费者权益受损风险高。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比10.84%,同比上升4.13个百分点。今年家电行业受国补、以旧换新等政策利好提振,需求显著增加。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安装环节问题和退换货问题。
消委组织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谨慎选择不明渠道或异常低价商品。购买前仔细查验正品标签、核对机身型号、条码、主板信息完整性,可通过官网、客服等渠道验证真伪。购买后务必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合同、产品说明书、保修卡等消费凭证,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或纠纷时,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营者也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地履行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汽车消费合同违约 拖延交车与加价问题突出
近期,汽车销售领域因经营者违约引发投诉问题突出。部分商家在交易过程中缺乏契约精神。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无故拖延交车、擅自提高交易价格等。
消委组织认为,消费者购车时务必签订正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型号、配置、交车时间、成交价格、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承诺风险。在支付定金前,应核实商家经营资质与履约能力,索要加盖公章的定金收据。遇“申请特殊优惠”收取意向金,需书面明确承诺价有效期及退款条件。付款后应妥善保存购车合同、收据、金融方案确认书、沟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建议对重要文件进行扫描备份。鉴于汽车消费金额较大,消费者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警惕消费陷阱。同时,呼吁汽车经营者诚信经营,从源头减少违约行为,共建良好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