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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成都拟出台新建住宅新规
提升得房率 用规划逼出好房子好小区
文章字数:1,292
  □本报记者 马工枚
  9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补充规定》意见的公告,拟纳入支持高品质住宅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内容,形成《〈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集时间截止2025年9月15日。
  得房率将变得更高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中规定:“每套住宅飘窗、阳台以及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而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六条,“阳台、飘窗以及各类形式的入户花园、空中花园、露台等房屋附属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项目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30%。”
  对此,四川中原地产研究院院长吴江分析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10%,按当下最流行的140平方米产品来算,意味着可以增加14平方米,从此140平方米可以做‘4+X房’,得房率将会变得更高。”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七条,阳台无论封闭与否,均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纳入容积率计算。对此,吴江认为:“这意味着既允许业主享受大阳台,又不会破坏建筑外立面。”
  此外,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坡屋顶起坡高度不大于0.6米、坡度不大于35度、屋脊结构顶板距楼面净高不大于4.8米的部分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意味着未来的住宅顶层户型,可以有更多设计空间。”吴江说。
  多项公共设施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不超过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5%、权属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项目配套用房不纳入容积率计算。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四条、第五条,开敞式风雨连廊和开敞式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库)不纳入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
  “这些规定有助于开发商和全体业主实现双赢,开发商可以多做配套,业主将能享受更多福利。设计风雨连廊,让业主即使突遇下雨也可以休闲漫步。鼓励构建家门口服务体系、打通便民服务的‘最后100米’、让业主方便取快递等,都直接从规划上对开发商提供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未来的住房唯有做好细节才能体现品质。”吴江说。
  每户至少0.5个电动自行车位
  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提出,电动自行车配建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5个车位/户,每个电动自行车位长度不应小于2米、宽度不应小于0.8米。“这将有利于改善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新建小区需按户数配足电动自行车位,实现人车分行,避免电动自行车挤占楼道和引起火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吴江分析。
  另外,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支持通过地块包装、带方案出让等一地一策方式,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提出起居室通高、生态建筑等住宅规划新设计要求,推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推进住宅产品设计创新。
  “这意味着,成都要用规划手段,逼出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过去开发商抠容积率、抠密度,未来要抠的是生活便利度、设计美感和社区功能。”吴江说。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范围与时间节点:适用于成都“12+1”区域(含高新区、锦江区等13个城区)及7个按城市标准管理的镇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可参照执行;2025年施行后,取得规划条件的住宅项目需按征求意见稿执行,已拿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可按相关通知适用征求意见稿等。
发布日期: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