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导读
切勿轻信零征信能贷款 贷款公司前员工诈骗前客户钱财获刑
文章字数:904
□本报记者 陶岚
成都一男子从某贷款公司离职后悄悄违规抄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公司名义热情“推荐”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急需用钱的客户信以为真,向男子转账“审批加速费”“挂靠费”等共计9200元,迟迟未等到贷款的前客户意识到上当后立即报警,警方将该男子抓获归案。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2024年,付某从“老东家”某贷款公司离职。尽管公司明令禁止离职员工私下联络客户,但付某还是在离开公司前悄悄抄下几个客户的联系方式,盘算着入职新公司时也许可以派上用场。然而,付某迟迟未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房租、日常开销等经济压力逐渐增加,他“灵机一动”,把目光瞄准了前客户胡某。
“胡总,现有内部渠道可办理大额贷款,无需征信审查,绿色通道,快速放款!”付某向急需用钱的前客户胡某谎称有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为了骗取胡某的信任,付某还注册了另一个微信号,伪装成银行客户经理,频繁切换两个微信号唱“双簧戏”。胡某信以为真,配合付某提供相关资料。随后,付某以需要垫付“挂靠费用”“场地费”“审批加速费”为由向胡某共计索要920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眼看“贷款”迟迟没有眉目,胡某产生了怀疑。付某向胡某转发自己与“银行客户经理”的聊天记录以及从前在贷款公司的工作视频等,让胡某放心等待。
一个月后,仍未等到“贷款”的胡某竟发现联系不上付某,才惊觉自己上当了。胡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付某,并依法将其抓获。到案后,付某全额退还赃款。
法院审理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付某自愿认罪认罚、坦白、已经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承办本案的法官李银提醒:骗局“套路”多种多样,群众应当提高警惕,增强反诈骗意识,面对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时务必小心核实。当有贷款等金融需求时,应当通过官方渠道,谨慎地核实机构资质、流程合法性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
成都一男子从某贷款公司离职后悄悄违规抄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公司名义热情“推荐”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急需用钱的客户信以为真,向男子转账“审批加速费”“挂靠费”等共计9200元,迟迟未等到贷款的前客户意识到上当后立即报警,警方将该男子抓获归案。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2024年,付某从“老东家”某贷款公司离职。尽管公司明令禁止离职员工私下联络客户,但付某还是在离开公司前悄悄抄下几个客户的联系方式,盘算着入职新公司时也许可以派上用场。然而,付某迟迟未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房租、日常开销等经济压力逐渐增加,他“灵机一动”,把目光瞄准了前客户胡某。
“胡总,现有内部渠道可办理大额贷款,无需征信审查,绿色通道,快速放款!”付某向急需用钱的前客户胡某谎称有一款零征信贷款产品。为了骗取胡某的信任,付某还注册了另一个微信号,伪装成银行客户经理,频繁切换两个微信号唱“双簧戏”。胡某信以为真,配合付某提供相关资料。随后,付某以需要垫付“挂靠费用”“场地费”“审批加速费”为由向胡某共计索要9200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眼看“贷款”迟迟没有眉目,胡某产生了怀疑。付某向胡某转发自己与“银行客户经理”的聊天记录以及从前在贷款公司的工作视频等,让胡某放心等待。
一个月后,仍未等到“贷款”的胡某竟发现联系不上付某,才惊觉自己上当了。胡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付某,并依法将其抓获。到案后,付某全额退还赃款。
法院审理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付某自愿认罪认罚、坦白、已经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承办本案的法官李银提醒:骗局“套路”多种多样,群众应当提高警惕,增强反诈骗意识,面对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时务必小心核实。当有贷款等金融需求时,应当通过官方渠道,谨慎地核实机构资质、流程合法性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并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
发布日期: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