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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追踪+站台布控” 武侯法院“执行110”3小时速控“老赖”
文章字数:847
  □本报记者 陶岚
  从列车到站台,从线索到结案,“执行110”机制以其快速响应、紧密联动和智慧策略,持续织密失信惩戒网络。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快速响应一起涉动车执行线索,接报仅3小时,武侯法院“执行110”便联动铁路、公安多部门,在成都东站布控抓获失信被执行人黄某。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圆满化解。
  某日11时35分,武侯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接到一起紧急来电,申请人报警称,被执行人黄某正乘坐动车,预计于当日14时55分抵达成都东站。挂断电话,距离列车到站仅剩2个多小时。
  接到线索后,武侯法院“执行110”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将情况上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请求协调支援。一场跨越法院、铁路、地方公安的联动迅速铺开。
  经查,该趟列车乘警隶属西昌铁路公安处。依托四川法院“执行110”联动工作机制,西昌铁路警方主动响应、密切配合。与此同时,成都中院与成铁中院高效联动、协同调度,武侯法院与东站派出所迅速搭建联动处置通道,车站警方全力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执行合力。
  13时45分,执行干警抵达成都东站。考虑到车站站台环境特殊,若直接在站台实施控制,可能引发被执行人情绪过激,存在跳下站台或强行逃跑的风险。为确保行动安全、顺利,现场人员制定了周密的预案,各方人员按预案迅速就位,形成了“站台识别跟踪、闸口精准控制”的包围网。
  14时55分,列车准时进站。当黄某随着人流行至出站闸机口时,值守法警依法亮明身份,顺利将其控制并传唤回法院。
  传唤到法院后,黄某起初以“没有收入、生活困难”为由试图逃避履行。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细致地调查了其与配偶的经济状况,最终掌握了其具备部分履行能力的证据,面对事实与干警的耐心释法,黄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最终,被执行人黄某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签署相关法律文书。鉴于其主动履行、态度诚恳,经法院依法评议,决定暂不对其采取进一步司法强制措施。在法理情有机融合的善意执行下,本案得以圆满化解。
发布日期: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