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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示范诉讼”+“批量调解”高效推动纠纷化解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揽子化解99起劳务合同纠纷
文章字数:1,070
  □郭雅丽 段楚榆 本报记者 陶岚
  “参照法院的示范判决来调解,结果公平,心里也踏实。”一位当事人代表在纠纷化解后由衷感叹。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牛法院”)天回法庭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高效妥善化解99起园区企业劳务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17万余元。
   基本案情
  甲工程公司系某小区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将项目的模板和脚手架分包给乙建设工程公司,乙建设工程公司又将脚手架分包给程某某,程某某再将外墙综合脚手架的劳务部分交陈某负责,彭某某则为陈某招聘施工工人。
  案涉工程已于2020年12月10日竣工验收,丙集团公司系甲工程公司的唯一股东。因甲工程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彭某某遂将甲工程公司、乙建设工程公司、丙集团公司、程某某、陈某诉至法院。经查,另有36件涉及丙集团公司等被告的关联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法官释案
  “这批案件具有共同特点——被告是同一家企业,纠纷类型一样,核心争议相似,具备‘三同’特征,最适合批量处理。”处理该案的法官介绍,面对这批案件,天回法庭实施“预警识别—风险研判—首案精审—协同化解”四步工作法,分步推进纠纷化解。
  第一步是预警走在前,摸清底数。立案阶段,天回法庭紧盯案件共性特征,逐案建立台账,主动联系企业核实情况,摸清纠纷底数,并向农民工当事人释明示范诉讼优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经摸排统计,除已进入诉讼程序的37件案件外,还有62件同类关联纠纷拟启动诉讼程序,欠薪总额高达317万余元。
  第二步是会商定规则,统一标尺。天回法庭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厘清总包方、劳务公司、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及责任边界,确定“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总体策略,精选首案,为后续案件统一处理提供明确法律标尺和风险防控底线。
  第三步是示范树标杆,以点带面。从37件案件中,选取事实清楚、争议集中的彭某某案作为示范案件,由资深法官快审快结。法官进一步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为后续案件批量化解提供可复制的样板。
  第四步是调解齐发力,一揽子解纷。法官分批次组织剩余农民工与用工方面对面协商,参照示范判决确定责任比例和计算方式逐案核对金额,联动驻庭商事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协助化解,依法出具调解书或进行司法确认。最终,99件纠纷全部化解,前期判决的37件案件全部履行到位。
  案件处理过程中,金牛法院始终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稳定经营并重,该批次案件的实质化解,是“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在涉众型劳务纠纷领域的深化实践,为同类型群体性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样本,有力保障了园区企业健康发展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日期:202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