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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8.32万元!
云南景洪6家医药机构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文章字数:624
  □本报记者 王建武
  7月16日,云南省景洪市医疗保障局对辖区4家乡镇卫生院、2家医药门市医保违规行为作出罚款处理,合计开出6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严厉打击各类侵蚀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涉案机构分为两类,违规情形各有不同。
   卫生院乱象:
  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
  景洪市基诺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申报和使用医保基金。处以人民币2798.38元的罚款。
  景洪市勐罕中心卫生院: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处以人民币83203.57元的罚款。
  景洪市勐旺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申报和使用医保基金。处以人民币9611.78元的罚款。
  景洪市勐养中心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过度检查、造成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等违规申报和使用医保基金。处以人民币10166.74元的罚款。
   医药门市:
  违规将自费项目纳入医保结算
  西双版纳利民堂医药有限公司旗下的景洪嘎洒门市、十分场门市: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申报和使用医保基金。
  其中,嘎洒门市被罚4113.50元,十分场门市造成基金损失5438 元,罚款5438元。
  上述机构全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云南省医保行政处罚裁量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信用中国公开信息显示,本次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景医保处字〔2026〕18号至23号。
发布日期: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