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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十五五”发展规划
文章字数:2,362
  (紧接第2版)强化县级统筹,加强对基层社资产、财务、业务、人员统一管理。深化“三社”合作,探索形成基层社密切与农民组织、利益、服务联结的典型方式,带动全省系统基层社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持续提升联农带农能力。加大社有企业帮扶力度,推动社有企业将基层社作为延伸拓展乡村市场的重要节点。加强与交通、商务、邮政等部门联合合作,承接运营涉农资源,推动基层社加快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乡村综合服务体系。
  专栏6: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千县千社”基层社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在全省建设一批服务功能优、运营质量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基层社,在除“三州”外的涉农县(市、区)建设“千县千社”基层社128家,实现全覆盖;在“三州”因地制宜培育一批达到“千县千社”标准的基层社。
  加强基层社改造提升。通过联合社扶持、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十五五”时期累计改造提升基层社500个以上。
  (三)深化社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1.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壮大。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优化社有资本布局,强化主业管理,因地制宜推动同类企业重组整合,有序清理退出非主营业务。实施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社有骨干龙头企业,发挥骨干龙头企业产业协同带动作用,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经营体系。着力消除社有企业“空白”,推动眉山市、甘孜州组建市级社有企业,除“三州”外,力争到2030年全省社有企业经营服务网络覆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2.完善社资社企监管机制。坚持“社企分开”,落实联合社理事会出资人代表职责,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以管资本为主,明晰社企权责清单,落实出资人监管事项,把牢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到2027年,市级社全面实行社有企业权责清单管理;到2028年,县级社全面实行社有企业权责清单管理。建立健全社有企业穿透式监管体系,推行“三员”(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强化违规投资经营追责问责,规范社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鼓励社有企业更加注重中长期价值创造。
  3.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党建入章程,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压实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优化社有企业纵向组织结构,缩短决策链条,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四级以内。加强社有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合规监管,提升内控信息化水平。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一企一策”经营业绩考核,完善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2027年省属社有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专栏7:社有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实施骨干龙头企业培育行动。制定骨干龙头企业标准,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要涉农领域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推动相关优势资源和扶持政策向骨干龙头企业集中,不断提升社有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
  到2030年末,力争培育达到全国总社骨干龙头企业标准的企业10家以上,省级社骨干龙头企业达100家,力争推动1家以上省属社有企业上市。
  (四)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完善法人治理与内控制度建设,监督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引导会员守法合规经营。强化省级行业协会服务平台功能,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参与各类展示展销活动。鼓励主管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委托)社会服务,牵头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更好服务全省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局。到2030年,全省系统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中,成功创建3A级以上数量达到15家。
  (五)优化直属学校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引进企业技术骨干,深化“双师型”教师培养,大力推进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推动学校专业建设动态适配、集群发展,构建“核心能力课程+岗位技能实训”体系,建成校级资源库,完成重点专业群改造升级。深化校校合作,深化职普融通,实行课程共建、学分互认,推动教学资源共用共享。实施“校社融合”工程,聚焦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实用技能职业培训。
  (六)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出台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安全阵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化解经营、投资、债务等各类风险,支持社有企业依法合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链条强化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常态长效机制,提升烟花爆竹、老旧资产、建筑施工、仓储物流、有限空间、校园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
  九、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实行省供销社统筹指导,市县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一体落实的规划工作机制,统筹纪检、巡察、监事会、审计、财务、统计等各类监督资源,强化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持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商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争取在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用好管好“两重”“两新”、地方专项债、“新网工程”、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等资金。建立全省系统“十五五”重点项目库,储备建设一批政府支持、行业急需、体现供销合作社特色的重点项目,加强重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高质量推进机关企业班子队伍建设,倡导“五讲”“五新”,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改革成果和典型经验,讲好供销故事,扩大供销合作社影响力。
发布日期:2026-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