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5版

本版导读

“美丽经济”该如何安心?
文章字数:1,067
  □本报记者 马工枚
  消费者为“变美”投入重金,却遭遇“祛斑变留疤”“充值11万元难退款”“商家跑路责任推诿”等糟心事,这些消费维权难题如何破局?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了多起相关消费维权投诉。
  2025年1月6日,消费者龚女士向万源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其在古东关街道某化妆品经营店支付1700元进行面部祛斑及点痣服务,商家承诺一个月后皮肤会恢复正常。然而,一个月后她发现被点痣的部位出现了疙瘩,无法自行修复,且商家在没有痣的部位也进行了点痣操作。消费者多次与商家沟通,要求修复疙瘩,但商家拒绝处理。经万源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现场调查核实及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进行免费修复。
  2025年1月11日,消费者孙女士向巴中市经济开发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左右在经开区万达广场内的某美容店购买了脸部祛斑服务,共花费3万元左右。商家当时承诺半年左右就可以将脸部完全祛斑,但截至2025年1月仍未达到效果,要求退款被拒。经核查,该门店已更名为某某美容中心,新店经营者拒绝承担原经营者的债务。最终,经济开发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组织三次调解,新店同意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后续保养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2025年3月5日,潘女士向资阳市高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在某美容院消费8个月,其间被店员以免费体验为名诱导充值,金额从3000元逐步升级至11万余元。消费者质疑商家存在消费金额不合理、消费明细不透明等涉嫌欺诈的行为,要求全额退款。高新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立即展开调查,核查商家资质及消费记录,发现消费者实际充值110702元,剩余未消费金额46200元。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方案,美容院退还55000元,争议得以妥善解决。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表示美容消费纠纷频发,折射出行业监管滞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深层矛盾。首先,消费者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服务内容、疗效承诺、违约责任,并核实商家资质,医疗美容项目需查验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整个消费过程中一定要留存关键证据,包括服务过程录像、沟通记录、缴费凭证等;其次,商家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将营业执照、服务价格和投诉渠道等关键信息进行公示,拒绝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再次,监管部门须强化全链条治理,建议建立预付卡消费预警平台,对异常大额充值自动触发监管,将恶意跑路、虚假宣传等行为纳入黑名单,对多次被投诉商家实施“红黄牌”警示制度。唯有多方协同发力,共同打造安全、可靠的美容消费环境,才能让“美丽经济”真正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助推器。
发布日期: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