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导读
三部门出台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
文章字数:1,693
□本报记者 胡斌
商务部等部门6月22日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扩大市场准入
方案聚焦服务业、金融业、医药产业等扩大市场准入。提出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等。支持保险公司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鼓励优质创新药械进入我国市场。搭建行业协作平台,便利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渠道。
其中,在完善监管协作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优化跨境业务管理,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引导境内银行对大型外资企业推出“代客制单”国际结算单证服务。优化交易所上市申报前预沟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方案针对外资并购、数据跨境流动、外资境内再投资等热点关切,加力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明确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探索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等。
在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方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将更多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拓宽服务保障范围。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依法享受进口科研用品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方案还就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等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健全品牌联动实施机制,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探索建立外商投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融信息归集、办事咨询、专业支持、互动反馈等于一体的“投资中国”门户网站。开展“投资中国”境内外专项宣传,针对性加强涉企政策解读和宣介,强化“机遇中国”“世界相信中国”“全球合作共赢”叙事。
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加快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省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对相关领域引资项目给予支持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政策执行统一性。政府部门要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做到重信守约。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及时总结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省份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引导各地科学评价外资领域招商引资成效。
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各领域制定的涉企支持政策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支持外资企业充分参与绿色消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促消费工作,不得以外资品牌产品、外资企业为由,排斥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服务适用各类促消费支持政策。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建立健全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联动机制,优化举报处置流程,发布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线上举报渠道相关指引,维护外资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外资项目保障力度。强化外资企业经营堵点问题“线索收集原问题办理原情况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优化外资管理
推动区域引资协同。支持东部地区与边境地区开展结对共建,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收益分成等方面深化合作,便利外资企业在华区域布局。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以资本和产业为纽带,与国内其他地区、周边国家共建园区,推进规划建设、投资合作与招商协同。
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信息报告直报渠道,确保外商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健全外商投资信息共享机制,为外汇登记、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外资管理提供支撑。
商务部等部门6月22日发布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
扩大市场准入
方案聚焦服务业、金融业、医药产业等扩大市场准入。提出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抓紧研究报批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领域开放试点区域范围等。支持保险公司将更多创新药械纳入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鼓励优质创新药械进入我国市场。搭建行业协作平台,便利外资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药品零售渠道。
其中,在完善监管协作和风险防控的前提下,优化跨境业务管理,为重点外资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引导境内银行对大型外资企业推出“代客制单”国际结算单证服务。优化交易所上市申报前预沟通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
方案针对外资并购、数据跨境流动、外资境内再投资等热点关切,加力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明确加快修订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探索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等。
在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方面,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将更多外资企业再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拓宽服务保障范围。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完善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设立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力度,依法享受进口科研用品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方案还就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强化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等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推动“投资中国”品牌行动,健全品牌联动实施机制,办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探索建立外商投资数字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融信息归集、办事咨询、专业支持、互动反馈等于一体的“投资中国”门户网站。开展“投资中国”境内外专项宣传,针对性加强涉企政策解读和宣介,强化“机遇中国”“世界相信中国”“全球合作共赢”叙事。
统筹做好外资项目规范招引。加快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省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对相关领域引资项目给予支持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提高政策执行统一性。政府部门要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做到重信守约。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商投资。及时总结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省份试点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引导各地科学评价外资领域招商引资成效。
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各领域制定的涉企支持政策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提振消费行动。支持外资企业充分参与绿色消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促消费工作,不得以外资品牌产品、外资企业为由,排斥符合条件的产品或服务适用各类促消费支持政策。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建立健全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联动机制,优化举报处置流程,发布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线上举报渠道相关指引,维护外资企业网络合法权益。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外资项目保障力度。强化外资企业经营堵点问题“线索收集原问题办理原情况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优化外资管理
推动区域引资协同。支持东部地区与边境地区开展结对共建,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收益分成等方面深化合作,便利外资企业在华区域布局。支持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以资本和产业为纽带,与国内其他地区、周边国家共建园区,推进规划建设、投资合作与招商协同。
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健全信息报告直报渠道,确保外商投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健全外商投资信息共享机制,为外汇登记、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外资管理提供支撑。
发布日期:2026-06-23